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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部坚决杜绝核电项目“未批先建”等行为

更新时间:2015-07-15  |  点击率:1983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环保部坚决杜绝核电项目“未批先建"等行为

近期,环保部对于核电选址和前期施工提出要求,坚决杜绝“未批先建"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就核电选址和前期施工,环保部先后下发了《关于依法办理核电厂厂址选择审批手续的通知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核电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的通知》和《关于进一步规范核电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通知》等。

环保部强调,对于未开工的新核电厂址,在选址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前不得进行场地平整、通路通电通水等工作;对于已获得选址环评批复的厂址,未经其同意不得进行核岛负挖。

环保部认为,核电厂址是稀缺资源。为此要求,各核电集团和地方政府应对核电厂址加强保护,避免厂址周围环境发生大的变化,影响未来厂址可接受性的评价工作。同时要求,各核电集团要按照国家核电发展的规划,有计划地安排新项目建设;要对所属厂址加强管控,坚决杜绝“未批先建"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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